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,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农民一年的收成。为了确保农民朋友用种安全,巴彦淖尔市农业局日前告诫农民朋友购种时一定要谨慎,应做到四要四不要:
一要看证照。要到有《种子经营许可证》、《营业执照》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种子经营企业和经营户购买种子;不要贪图便宜,购买无证无照、走村串户的流动商贩兜售的种子,以免造成损失,无处索赔。
二要看是否审(认)定。要选择已通过自治区审(认)定的品种;不要购买未审(认)定的品种,购种时可以向种子经营者或当地种子管理部门咨询品种的审(认)定信息。
三要看包装标签。要选择包装完好,标签标注内容齐全的种子;不要选择散装及无标签、标识的种子。
四要留购种凭证。购买种子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售种发票,并连同少量种子、包装物、标签等妥善保存,以备出现质量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;不要接受经销企业或经销户出具的未注明品种名称、生产厂家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。
农民朋友认为自己购买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时,首先要同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协商解决;协商解决不成的,可以到所属辖区种子管理部门进行投诉;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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